各学院: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信院字[2008]006号),现就我校2007-2008学年下学期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信阳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信院字[2008]006号)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评定程序
(一)班级初评。各班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委会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对照评定条件,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班级内公布,并将初选名单报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院评审。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班初评基础上,研究确定获得综合奖学金人员名单(各学院奖学金分配名额附后),在本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填写《信阳师范学院综合奖学金审批表》并报学生处备案;提出单项奖学金初选名单,将初选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三)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单项奖学金名单进行审定,并公示,公示期3天。
(四)学校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学金。
三、有关要求
此次奖学金评定工作是我校出台新的奖励资助体系后的第一次评定,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做好思想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请各学院将评定工作情况报告、综合奖学金审批表、综合奖学金汇总名单、单项奖学金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文章复印件等)、单项奖学金汇总名单于3月7日上午11:00前报送学生处管理科,同时将综合奖学金汇总名单、单项奖学金汇总名单电子版发送至wxy3926@163.com。
表格电子版可从景明网下载,统一用A4纸打印。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综合奖学金审批表
2、信阳师范学院单项奖学金审批表
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处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