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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与实践同行——政法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纪实

责任编辑:刘小刚

 
 

    为了更好地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帮助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服务农村、奉献社会的意识,信阳师院政法学院于7月4日开始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以“践行荣辱观,服务新农村”为主题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本次活动共组织了两支志愿服务队:一支奔赴信阳市明港镇前进村开展支农、支教、法律咨询,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宣传活动;一支奔赴信阳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开展以法律援助为主的志愿服务活动。

   践行荣辱观 真情系农村

   火热七月,骄阳似火, 7月上旬,信阳师院政法学院赴信阳市明港镇前进村综合志愿服务队在党总支副书记柳士刚、团总支书记李蕊的带领下奔赴信阳市明港镇前进村开展为期一周的支农、支教、法律咨询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在明港镇前进村小学,政法学院支援服务队进行了向广大农村贫困学生献爱心活动,他们为小学生带去了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受到了他们的热烈欢迎。此外,在前进村小学,他们还为广大村民和小学生奉上了精彩的文艺表演,其中郭彬同学演唱的戏曲和朱腾飞同学说的相声迎来了村民和小朋友们的阵阵掌声。为了最大限度地帮助农村落后地区的学生,志愿服务队的同学还在这里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义务支教活动,先后帮助前进村小学的小学生们补习了英语、数学等功课,此外,还教他们说会了简单的英语。业余时间,广大服务队员也不忘关心农村老乡,他们先后走访了孙晶晶等十多个留守子女的家庭,得到了村民的交口称赞。在给小朋友辅导功课的同时,队员们也经常在村民中间进行政策宣传活动,及时地向广大村民传达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和有关新农村的一些方针政策,并帮助他们树立一定的法律意识,以便于他们在今后的生活当中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次实践的过程中,本着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遵循“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指导思想,通过社会实践与专业知识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广大学生的专业知识,锻炼了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增进了他们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加深了他们对国情民情的了解,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奠定了基础,同时本次活动也增强了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意识到知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得到了他们的热烈欢迎。此外,活动也得到了信阳电视台公共频道、信阳日报、信阳广播电视报等媒体的广泛关注。

   法律援助服务队激情高昂奔赴信阳劳教所

   7月4日,政法学院社会实践小分队一行在郭峰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信阳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受到了劳教所教育科张浩德科长和杨楠干事的热情欢迎,并在劳教所岗位练兵活动办公室同实践队员们进行了座谈,队员们主要了解了劳教所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随后在杨楠干事的热情带领下,同学们先后参观了劳教所各个辖区,初步了解了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对劳教二大队和戒毒大队的管理工作职责,劳教学员基本情况和劳教管理工作的动态发展的综合了解,让同学们切身体会到了我国法律宣传、援助和禁毒工作的严峻性、迫切性。接着同学们又参观了劳教学员的住宿、学习、活动等场所,从他们接受“政治、文化、技术”三课教育和劳教学员积极表现一览表等多方面的感知,充分体现了我国现代劳动教养制度的“教育、感化、挽救”功能,更体现出了和谐社会背景下的人文关怀。最后,在禁毒区队长的安排下与劳教学员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过程中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吸毒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让他们从思想上拒绝毒品。同时同学们还对他们进行了大量的法律宣传教育和党的政策宣传,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他们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怀,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了劳教后走向新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荣辱观。

   此次社会实践之行,使广大学生对劳教的对象、范围及劳教所采取的方式、实施措施等有了多角度、全方位的理性认识,也对劳教学员的内心世界及其历程有了深刻的了解,进一步丰富了大学生的课外知识。在劳教学员间进行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教育,在社会和劳教学员间起了很好的桥梁作用。增强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锻炼了其参加社会实践的能力,在大学生践行荣辱观,服务社会方面达到了双赢。增强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荣辱感,进一步关心国家的民计、民生,更高更好的要求自我全心全意为人民、为社会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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