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活动是青年学生按照学校培养目标的要求,利用节假日等课余时间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考察、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对于大学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培养能力有着其他教育手段不可代替的作用,特别是青年学生中对社会态度方面的思想问题,如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社会实践活动更显示它特有功效。
近年来,我校根据新形势,认真研究新情况,大胆探索新方法,努力解决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在活动的载体、途径、方法、领域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把学生自愿参加与统一要求、组织选派与市场选择、暑期下乡与平时下乡、组队下乡与分散下乡、点上服务与面上服务、“做贡献”与“长才干”紧密结合起来,注意以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为依托的暑期“三下乡”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在巩固和发展已建立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的基础上,开辟新的重点活动领域,选择特色项目,集中力量长期服务,推动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尤其是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个层次是,由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建大学生文艺演出团,深入乡村、国家重点建设工地和部队军营等开展文艺慰问演出;组建“信阳师院‘三下乡'志愿服务总队”,集科技、文化、卫生服务于一体,赴新县、罗山、光山等地,深入基层进行综合性志愿服务活动;第二个层次是,各院系成立“三下乡”志愿服务队,根据农村的实际需要和各院系专业优势,在文化、科技、卫生等领域选择重点项目,突出专业特色,建立专业性志愿服务队,团队规模要适中,开赴豫南等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第三个层次是,组织广大回乡度假的青年学生,围绕“我为家乡建设作贡献”这一主题,就近就便地在学生家庭所在的城镇社区或本村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主要特点: ( 1 )它是一种教育活动,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2 )它是学生亲身参与的特殊教育形式,在此过程中达到教育的目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教育目的是使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知识;( 3 )它是在课余时间开展的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是在教学计划外的课余时间进行,同时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学内容、方法、途径不同于教学计划的实习,具有特殊的教育作用。
指导方针: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必须贯彻“受教育、作贡献、长学干”的指导方针。
遵循原则: ( 1 )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 )同专业学习相结合的原则;( 3 )“就近就便”的原则;( 4 )“双向受益”原则;( 5 )精心组织原则。
我校每年暑期都积极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每年组队达 30 余支,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曾有多支志愿服务队伍受到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及团省委等部门的表彰, 1998 年,我校被教育部授予“中华扫盲奖”荣誉称号,我校也连续 11 年获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连续 16 年获河南省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教育时报》、《青年导报》、《信阳日报》、信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此都进行了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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